当前位置: 首页 > 九寨要闻 > 政务要闻

九寨沟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

【编辑日期:2016-08-16】 【来源:九寨沟县委宣传部】 【关闭】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全国“六五”(2011-2015年)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次表彰中,阿坝州2个集体和1名个人受到表彰,九寨沟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 

  “六五”普法期间,九寨沟县按照“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思路,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一是坚持法律进机关(单位)。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带头示范,长期坚持会前学法。县人大建立对法律知识不合格的领导干部不予任命的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98%以上。二是坚持法律进乡村(社区)。组建法律宣传小分队4个、普法讲师团80人次,深入到各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覆盖面达100%。三是坚持法律进学校。在保证“课时、师资、教材、经费、考试”五落实的基础上,通过举办法治书法、漫画、摄影作品比赛等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受教育师生达100%。四是坚持法律进企业。开通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深入到企业、施工工地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受教育人数达3600余人次。五是坚持法律进寺院。采取“一对一”形式对全县僧侣开展法治宣传,五年来保持了僧侣零犯罪的记录。六是坚持法律进景区。利用电子大屏对游客和职工开展法治宣传,受教育人数年均达200万余人。七是坚持法律进医院。完善医护人员和职工学法制度,受教育人数达100%。 

  截至目前,全县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漳扎镇中查村)、“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州级依法治村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个(七一南坪中学)、“省级文明和谐寺庙”2个、州级法治示范乡镇10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14个。  

附件下载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中共九寨沟县委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九寨沟县委宣传部 九寨沟县政府办公室 备案案号:蜀ICP备11026293号
网站维护:九寨沟县新闻中心 九寨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