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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寨沟县“法律七进”工作标准》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6-11-17】 【来源:九寨沟县司法局】 【关闭】

 

  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法律七进”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根据州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关于印发<阿坝州“法律七进”工作标准>的通知》(阿法组办〔201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九寨沟县“法律七进”工作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责任单位中排序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单位。请各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并将“法律七进”每一进的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及时报县司法局。 

    

      附件:《九寨沟县“法律七进”工作标准》 

    

  九寨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寨沟县司法局 

    

                                    2016年4月7日 

  附件: 

    

  九寨沟县“法律七进”工作标准 

    

      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阿坝州“法律七进”工作标准》和《九寨沟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规范“每一进”的工作措施,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标准。 

  一、法律进机关(单位)工作标准 

      (一)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六个一”工程。即:每个机关(单位)设立一个法治宣传专栏(园地)、编印或购买一种普法读物、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普法联络员、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学法、每年制定一个学法计划、每年举行一次学法考试。(分管领导和普法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学法计划于4月15日前报县司法局) 

      (二)推动机关(单位)建立四个制度。 

      1.建立完善会前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年底述职时,要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充实法治档案。 

      2.建立健全机关(单位)职工学法制度。干部职工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季度集中学习1次,每个职工必须有一本学法笔记。逐步建立在线学法考试网络平台,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活动。 

      3.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纳入公职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 

      4.推进各级机关(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相关制度建立情况于4月15日前报县司法局) 

      (三)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和群众接待中心窗口服务人员法治能力培训,每个系统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法制讲座,完善相应法制宣传设施。 

      (四)实施“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在医院、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推送法治公益广告。 

      (五)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县政府法制办及县级各部门) 

      二、法律进学校工作标准 

      (一)推进法律进学校“四个一”工程。即:每所学校配备一名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个县至少建立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学校设立一个校园法治宣传专栏或法治文化长廊、有一本青少年普法教材。 

      (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到学校至少开展1次全校性集中法治教育活动。 

      (三)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书画、法治动漫、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第二堂课。 

      (四)针对学生不同年龄,分阶段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在中小学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每学期集中组织1次学法考试。 

      (五)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定依法治校章程,学校工作规章制度健全,严格依法办事。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各中小学校) 

      三、法律进乡村(社区)工作标准 

      (一)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社区)“六个一”工程。即: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治辅导站、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乡镇组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队伍、每个村(社区)设立一个法治宣传栏、每个村(社区)建一个法律图书室(角)、每个村民小组(居民小区)至少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队伍和“法律明白人”名单于4月15日前报县司法局) 

      (二)开展“法治四进村”活动。 

      1.开展“法律服务进千村(社区)”活动。每年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辖区内每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2.推进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逐步实现全覆盖。每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必须到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开展1次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协助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3.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进乡村(社区)。以街头巷尾、田边地头和村民大会为阵地,集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4.组织开展“以案说法”、“以调释法”法治宣传活动。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选取有典型意义的案例,采取巡回法庭等形式“以案说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选取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以就地调解的方式“以调释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 

      (三)开展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1.定期组织村(居)“两委”干部、党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等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2.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采挖药材等时机,集中开展2次以上劳务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深入开展城镇流动人口、农村弱势群体、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1次。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依法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委农工办、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四、法律进寺庙工作标准 

      全面推进法律进寺庙“四有七进”,做到各类台账完善。 

      (一)推进“法治宣讲进寺庙”。 

      1.组建藏汉双语巡回法治宣讲团。组建一支藏汉双语巡回法治宣讲团,由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法治宣讲员等人员组成。 

      2.开展寺庙巡回法治宣讲。每年至少对辖区内所有寺庙进行2次法治宣讲。 

      3.在各类对僧尼的培训中安排法治培训。统战、民宗、寺管处(所)等部门,梳理各类培训班,按要求将法治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普法读物进寺庙”。编发“法律进寺庙”双语普法读物。每年至少编印1种藏汉双语通俗易懂或“以案说法”普法读物,印发藏汉双语法治宣传挂历、年历,开发各种法治宣传品,发放到每座寺庙。 

      (三)推进“法治宣传阵地进寺庙”。 

      1.加强寺庙法治宣传栏建设。在每座寺庙设立一个法治宣传专栏,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 

      2.设立法律图书角建设。每座寺庙建成一个法律图书角。配备藏汉双语普法读物不少于50册(套)。 

      3.逐步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每座寺庙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50名僧尼以上的寺庙,原则上每50名僧尼要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建立寺庙“法律明白人”名册;每年至少组织寺庙“法律明白人”集中学法2次。 

      (四)推进“法律服务进寺庙”。 

      1.在所有寺庙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建立“一寺一法律服务联系人”制度,每座寺庙配有法律服务联系人。 

      2.法律服务联系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完整,并建立成册。法律服务联系工作制度健全、工作台账完善。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佛教协会) 

      五、法律进企业工作标准 

      (一)推进法律进企业建立三项制度,设立两个法治宣传阵地。 

      1.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论证。 

      2.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3.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参加考试人员达到90%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每个企业至少要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栏或法治宣传园地,每年更新法治宣传内容不少于4期;设立一个法律图书角,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 

      (二)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举办法治培训班、专题法治讲座、知识竞赛、交流研讨会等形式拓展职工和管理人员学法途径。 

      (三)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指导企业制定创建方案和标准,并加以实施。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宣传教育,县国资公司负责国有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私营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 

      六、法律进景区工作标准 

      (一)推进法律进景区建立三项制度,举办一堂法治讲座。 

      1.建立景区管理人员学法制度,每年不少于40学时,有学法笔记。 

      2.建立景区管理人员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 

      3.建立景区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治旅”进程。 

      4.聘请法律专家对旅游管理、从业人员和景区居民上法制课,每年不少于2次。 

      (二)加强景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景区设立一个法治宣传专栏或法治文化长廊。 

      (三)深入景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局、县司法局、各景区管理局) 

      七、法律进医院工作标准 

      (一)推进法律进医院建立三项制度。 

      1.建立和完善医院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制度。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等形式,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0学时。 

      2.逐步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县医疗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作用,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解决纠纷。 

      3.逐步推行医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职责,运用法律方式帮助医院解决实际难题。 

      (二)在医院设立一个法治宣传专栏或法治园地,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开展“法治医院”调研活动,逐步推广“法治医院”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司法局、各医院、卫生院) 

  请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次活动开展情况的简报信息到县司法局。各责任单位请于4月15日前将此项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县司法局,联系人:刘静,电话:7725121,邮箱:jzgf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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