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阳光政务 > 政府文件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林业局核查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03-14】 【来源:】 【关闭】

大录、安乐、永丰、勿角、郭元乡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林业局《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及相关规定,国家林业局将在今年上半年对我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进行国家级重点核查验收。为切实提高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圆满完成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核查验收范围及内容

(一)国家核查验收范围。全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6600亩(大录乡1225.6亩、安乐乡233.6亩、永丰乡2216亩、勿角乡784亩、郭元乡2140.8亩)。

(二)国家核查验收内容。大录、安乐、永丰、勿角、郭元乡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保存面积、面积保存率、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成活率(保存率)、合格率,退耕农户签订合同情况及工程管理、管护情况等。

二、开展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回头看,认真做好补植补造工作

(一)全面掌握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需要补植补造的地块和具体面积,将补植补造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退耕农户,以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安排好补植任务。

(二)按照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作业设计要求,凡退耕地块有苗木死亡和缺窝的、部分地块成活率或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抓住春季造林的有利时机,涉及五个乡(镇)组织工程人员实地督促退耕农户进行补植补造;县环林局做好补植补造技术指导、全方位跟踪监督;县目标督查办届时进行督查,确保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植补造任务落到实处。

三、高度重视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核查验收

(一)相关乡(镇)务必对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存在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强化政府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布署,抓好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整改工作。

(二)相关乡(镇)对省州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抓紧时间对照检查,落实管护责任、加大管护力度,务必在201845日前全面完成补植补造,并及时整理、补充和完善退耕档案资料,确保国家核查验收的顺利通过。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14

附件下载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中共九寨沟县委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九寨沟县委宣传部 九寨沟县政府办公室 备案案号:蜀ICP备11026293号
网站维护:九寨沟县新闻中心 九寨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