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阳光政务 > 政府文件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强、薛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02-05】 【来源:】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18年1月31日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强同志为九寨沟县公安局副局长;

 江同志为九寨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

 林同志九寨沟县公安局羊峒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磊同志为九寨沟县公安局白河派出所所长;

杨永林同志为九寨沟县公安局黑河派出所所长;

 梅同志为九寨沟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同志九寨沟县司法局玉瓦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强同志九寨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江同志九寨沟县公安局白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勇同志九寨沟县公安局羊峒派出所所长职务;

徐金堂同志九寨沟县公安局黑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永林同志九寨沟县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所长职务;

 伟同志九寨沟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高映安同志九寨沟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

附件下载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中共九寨沟县委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九寨沟县委宣传部 九寨沟县政府办公室 备案案号:蜀ICP备11026293号
网站维护:九寨沟县新闻中心 九寨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